建立創新創業平臺,根據成果情況,針對企業人員通過自主組織團隊,以及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成果轉化方式,進行實施成果轉化。對研發成果進行自主實施轉化;企業提供一定的場地、設備等資源進行支持。
公司相關監督管理部門對科技成果轉化進行審查和跟蹤,項目組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外簽訂各項科技成果轉讓合同(協議)、技術服務合同和技術咨詢合同。各項科技成果(技術)的轉化合同(協議)、技術服務合同和技術咨詢合同的訂立須相關部門審核方可生效。
合同生效后,合同實施單位或個人應該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義務,合同實施組織或者個人在履行合同義務(包括對外提供技術資料)時,應注意登記并保存有關記錄。
公司鼓勵個人參與科技成果轉化工作,并積極發揮自主能動性和技術經驗,促動成果轉化的順利進行并獲得良好的效果。
七、科技成果的評審
(一)評審的組織與時間
公司成立科技成果評審委員會:評審委員由公司領導及研發、生產技術、質量、生產等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專家組成。
評審小組:在進行評審時成立評審小組,組員5-9人,設組長一名。評審工作由研發中心負責組織,技術副總主持,視具體情況組織部分評審委員會委員參與評審。
項目成果評審申報時間、評審時間
科技成果獎每年評審一次,申報時間為每年的十二月,評審時間為下一年的四月一日前。
(二)評審要求
參加評審的專家和工作人員,應本著科學、公正、獨立的原則行使評審權,對評審結果負責。對被評審項目的內容、評審過程、評審中評審專家個人意見及未公布的評審結果等,負有保密責任。評審中如有涉及與評審人員本人有關的項目時,實行回避制度。
八、激勵與獎勵
公司每年撥出專項資金對獲獎項目給予獎勵,獎勵的具體金額如
科技成果一等獎:獎勵3萬元;
科技成果二等獎:獎勵2萬元:
科技成果三等獎:獎勵1萬元;
優秀論文一等獎:獎勵2000元;
優秀論文二等獎:獎勵1000元;
優秀論文三等獎:獎勵500元;
專著、研究報告獎:獎勵2萬元;
規范/規程/標準/圖集獎:獎勵1萬元-2萬元;
發明專利獎: 獎勵10萬元:
實用新型專利獎:獎勵2萬元;
軟件著作權獎:獎勵1萬元。
未列明的獎勵由評審委員經過集體評議后確定獎勵額度。
獲獎項目的獎金,由項目負責人根據項目參加人員的貢獻大小發給項目組成員,原則上項目主要負責人獲獎金額一般不少于獎勵金額的 40%,不搞平均主義。